市纪委和市监察厅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工作机构,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,对市委、市政府负责。市监察厅仍属政府序列,接受市政府的领导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、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决定、命令的情况。
2、协助市政府加强廉政建设及责任制的贯彻落实。负责反腐败重点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,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政风政纪的教育,对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和协调。
3、检查监察对象的违纪案件和全区重大典型违纪案件,决定或解除这些案件中人员的处分,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及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。
4、协助市政府监督、检查指导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。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对市属各部门及其他人员实施工作效能监察。
5、调查处理本级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。
6、按照渭南市监察局的要求,及时报告市监察工作情况,指导全市行政监察工作。
7、领导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和市直、系统监察工作。
8、完成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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